为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推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近日,卫滨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
该院党组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引导全院党员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作出具体详实的承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有诺必践、有诺必果。
一是科学“定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评性的承诺书。组织“审诺”,党员自己提出承诺内容后,以书面形式交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员本人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
二是公开“亮诺”,《党员公开承诺书》签订后,通过制作承诺监督牌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践诺”,每个党员针对自己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督诺”,建立兑现承诺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并把党员践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民主“评诺”,按照“一月一自查,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述评,年终一总结”的运行机制,采取党员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组织终评的方式,实行严格考评,考评结果公开,并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