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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5-10-29 16:17:33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频繁,房屋价值攀升,无论是自住房还是商业用房领域,均出现大量涉及民生类经济纠纷。在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案件当中,为了评估房屋价值,需要委托专门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有不少当事人反映,房屋评估过程中需缴纳材料种类繁多,手续较为繁琐,为了给大家提供可参考的标准,方便群众及时规范提交相应材料,更加便捷完成司法评估环节,下面给大家归纳整理出房屋评估中需提交的材料种类:

    (一) 对于农村私有房屋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

    1.《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宅基地上准建房屋的批示手续

    3.村委会提供的宅基地取得时间、宅基地使用人的证明

    (二) 对于住宅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有应提交,如未分别办理可不提供)

    3.《他项权利证》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租赁协议》(目前为租赁状态的应当提供)

    (三) 对于成套商业、办公用途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有应提交,如未分别办理可不提供)

    2.《房屋所有权证》

    3.《他项权利证》

    4.《房屋租赁协议》

    5.《房屋测绘报告书》或各分层建筑面积说明

    (四) 对于工业用途项目评估应提交的评估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他项权利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价款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是一般情况下房屋评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应以法官及鉴定机构要求为准。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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