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律问答

哪些情形下盗窃未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5-10-29 16:22:36


    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责任编辑:杨真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