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中“劳动报酬”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5-11-03 15:22:34
关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中“劳动报酬”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应得地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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