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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法院“四个结合”抓好“四查四促”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31 09:55:0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中院“四查四促”活动会议精神,卫滨区法院积极行动,快速部署,成立以院长耿梅红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四个结合”力求抓出实效。

一是结合省高院的“五除”活动,认真查找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引导干警增强群众意识,努力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二是结合市中院开展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重点信访案件,要认真熟悉案情,利用一切机会,想尽一切办法,真正把问题解决好,让群众满意。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

三是结合“案件质量年”活动,建立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所有环节进行强化管理,对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直至归档等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跟踪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四是结合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加大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力度,完成中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做好示范性社会法庭和特色社会法庭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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