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刑法修正案(九)》是怎样打击“老赖”的?

发布时间:2016-12-15 18:21:45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杨真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