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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的起诉条件

发布时间:2016-12-15 18:2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宣告失踪的起诉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起诉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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