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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6-12-15 18:3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责任编辑:杨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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