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法院受理涉及房屋继承与拆迁的民事案件增多。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具有血缘关系,因此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矛盾而且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最近,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继承引发的案件。
生活中总会有些苦命之人。李鸣凌中年丧偶,为了照顾孩子等原因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李鸣凌直到1994年退休后,儿女都已成家,才考虑是否找个老伴陪自己共度晚年。经人介绍李鸣凌认识了赵富贵。李鸣凌和赵富贵在双方儿女的共同撮合下于1995年再次踏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仅两位老人生活的幸福美满而且双方的儿女相处的也很融洽。但幸福总是飘忽不定。2004年赵富贵因脑中风而瘫痪在床,李鸣凌无微不至的伺候赵富贵直到2007年元月去世。
赵富贵与李鸣凌婚后头十年生活可谓相濡以沫。于是,赵富贵就于2003年3月3日在新乡市新华区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所住的宅房遗留给其妻子李鸣凌一人继承。2004年赵富贵因脑中风而瘫痪在床后,李鸣凌为了照顾赵富贵就搬到了李鸣凌所住有的平房。同时高贵同的离异女儿赵悠悠就搬入居住。赵富贵看到女儿年近五十又独自带着外孙女的情况就又写了一份遗嘱将房屋留给女儿赵悠悠。2007年1月14日赵富贵亡故后,李鸣凌与赵悠悠就因房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纠纷。
法院在接到案件后通过对该案件的情况分析,并结合当事人曾经家庭和睦的现实情况与李鸣凌老人有房而赵悠悠无房居住的现实情况多次做他们的工作,期望他们能够各自退让一步,从而实现家庭和谐、亲情和睦。李鸣凌老人认为自己年事已高、收入有限,不能因为老高刚死就被撵出家门;赵悠悠从李鸣凌辛苦伺候其父三年的具体情况出发表示愿意出钱,但提出自己确实没有房子住的现实困难希望法院多做李鸣凌的工作。主审法院何新和范梅红多次做李鸣凌和高佩英的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房产归赵悠悠所有和赵悠悠给予李鸣凌七万元作为补偿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