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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后为求刺激 会网友驾汽车盗窃

  发布时间:2012-07-17 14:03:55


    当前一些不良信息和行为充斥网络呃,而一些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更是缺乏社会经验,认为刑事犯罪像高压线一样不带电离自己很遥远。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一名八零后青年为求刺激开着汽车去盗窃电动车的案件。最终,卫滨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沈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生于1989年的沈明踏实肯干,技校毕业后自己开门市部就去的事业上的小成就。但充实忙碌的日常生活并没有使沈明感到幸福,沈明为找刺激就与网友密谋盗窃。2011年7月11日凌晨6时许,沈明银灰色奇瑞轿车伙同网友“勇敢”、“争执”(均另案处理)到新乡市卫滨区向阳路某小区将被害人韩某停放在某小区的美迪牌电动自行车锁具撬开。沈明看到勇敢骑行被盗电动车感到很是刺激。在上述三种人第二次在2011年9月18日凌晨2时许在新乡市牧野区学院路与北干道交叉口附近实施电动车盗窃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案发后,被盗美迪牌电动车已追回,发还被害人。

    卫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沈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沈明指控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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