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4月17日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案由: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情:公诉机关指控,王金地伙同叶瑞墘等人利用互联网开通“钓鱼”股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116万余元。
一假到底的“钓鱼”网站
审判长:你是怎样进行诈骗的?
王金地:建立了4个“钓鱼”网站进行诈骗。
审判长:什么类型的“钓鱼”网站?
王金地:假股票网站。
王金地今年29岁,福建省安溪县人,他是“网游”一族,试图通过网络寻求“商机”。
2011年2月,王金地在上网时发现,建股票网站可以“赚”(骗)到钱,他如获至宝,开始编织自己的发财梦。
王金地花100块钱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在福建省龙岩市租下一套房子,购置了电脑等设备。又邀请自己的亲戚叶瑞墘(第二被告人)等人一起合伙“经营”。
王金地在网上买到了几张身份证和银行卡,用来办假网站,买域名、买空间、买网站版本,让受害人汇款。
紧接着,王金地在网上注册了3个号称可以逃避360杀毒软件过滤功能的域名。
2011年4月16日,王金地通过QQ认识了专门在网上卖空间的汤剑惠(第三被告人)。汤剑惠在收了王金地支付的500元后,为其开通了空间。
王金地又通过网络买了名为“富邦证券”的山寨版股票网站版本,交给汤剑惠让其上传到空间里。
除“富邦证券”,王金地还建了“银丰证券”、“金龙证券”、“智联证券”等3个网站。
“股票交易很多都通过上交所,用上海的号码会显得更可靠。”于是,王金地在网上买了两个归属地是上海的手机卡。一个用做网站的客服电话,供网友咨询;另一个被当做“操盘老师”的电话,煞有介事地向网友提供所谓的“股票内幕交易信息”。
仅3天就钓到“大鱼”
审判长:你是如何引诱受害人受骗的?
王金地:我们网站虚设有专门的“操盘老师”,提供所谓“股票内幕交易信息”,同时以返还股票红利作为诱饵。
审判长:你的“内幕信息”是从哪里来的?
王金地:很多都是瞎蒙的。如果我们推荐的股票刚好碰上涨势,他们就会相信我们提供的信息真实,并不断给我们汇款。
审判长:你们一共骗取了多少钱?
王金地:大概116万左右。
2011年4月19日,“富邦证券”建好的第三天,王金地就接到河南新乡李女士的电话。王金地给李女士推荐了所谓价值1680元的“B类会员”服务。
李女士向网站上留的银行卡号汇了1680元,成了所谓的“B类会员”。王金地又以客服的名义,告诉李女士建仓的最好时间是第二天早上,并让她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
第二天早上,王金地以操盘手“马老师”的名义,问清了李女士的会员账号、炒股资金等信息。
得知李女士有100万之后,王金地以“每位会员加入公司都必须以公司同等会员入股资金,来协同拉升公司投资的股票”为由,再次骗取了李女士38001元的入股资金。
为进一步获得李女士的信任,王金地支付给李女士4178元的“股票利润”。
尝到甜头的李女士想得到更多的“内幕信息”,却被王金地告知,必须缴纳35万元费用开通手机通知服务。赚钱心切的李女士很快将35万元打到王金地的账户上。
王金地再次给李女士汇了4813元“股票利润”。之后,王金地以公司验资为名又让李女士汇款71万元。
对王金地深信不疑的李女士再一次把钱汇到了王金地的账户上。
这之后,得知李女士已经没有钱了,王金地就关闭了“富邦证券”网站,并把所有与之相关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全部销毁。
李女士并不是唯一上当受骗的人。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王金地通过4个“钓鱼”网站,骗取包括李女士在内的8人共计116万元。得手后,王金地通过网络找人将这些不义之财取出来,再把钱交给妻子官淑玲(第四被告人)保管。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提高防范意识最重要
王金地等人实施的整个诈骗过程,均是在网上进行。通过网络,他们买了假身份证、假银行卡、外地手机卡、域名、空间、版本,并找到了负责取钱的人。据王金地交代,在他们那里,想做一个“钓鱼”网站很便捷。
主审法官指出,网络诈骗已经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态势。有人专门提供假身份证、假银行卡、手机卡,有人专门贩卖域名、空间、网络版本,还有人专门提供代为取款的服务。这种运作方式为诈骗犯罪提供了“温床”。
法官建议,应对网上买卖个人信息、买卖“钓鱼”网站、代办取钱和办理假证件等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各大网络运营商也要自觉维护网络的良好秩序。法官同时指出,炒股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投资行为,风险相对比较大,网民提升自身防范意识尤为重要。
首先,不要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网站链接。其次,由于“钓鱼”网站普遍仿冒知名正规网站,网民在网络上搜索到相关信息时,要尽量核对网站域名等信息,同时还要多点击页面上的各模块,看看能否正常打开。一些以“.pl”“.tk”“.ms”“.in”结尾的域名更要留意,这类域名往往最受“钓鱼”网站的“青睐”。